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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检察专题传达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

临平检察 2024-03-18

6月2日上午,临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要求各部门深刻领会学习内容,认真研究落实举措,将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意见》、最高检21条《意见》、省委《意见》、市检察院“2435”战略举措一并抓好落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翔强调三点要求。

强化认识,跟进落实,把握好《决定》出台的发展契机。

《决定》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重大工作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17项规定干货满满。临平检察要迅速行动起来,聚焦临平争创共同富裕示范区样板建设的更高要求,抓好检察事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紧密与区委、区人大常委会的汇报沟通,自觉服务法治临平、平安临平建设。

乘势而为,提质增效,运用好《决定》提供的有力支撑。

《决定》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对各相关部门接受、配合、支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给予有力支持。临平检察要更加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数字检察”“三查融合”两大抓手,推动府检、监检、法检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努力成为“重要窗口”中的一抹亮色。

能动履职,服务大局,实践好《决定》赋予的职责使命。

《决定》按照“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明确了各业务条线的监督重点和总体要求。各部门要不断优化监督格局、提升监督能力,推动法律监督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衔接,探索完善法律监督专题报告制度、检察建议清单报备制度,不断扩大公益诉讼范围,为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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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字:董宇航

编  辑:陈  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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